学生在入学报到日前提出退学申请的,就读保证金将作为对学校前期投入(含学位、人力资源等)的补偿,直接从家长已缴付的费用中直接扣减 。
学费主要用于提供高质量教育教学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学生 (含新生、在校生)须在费用账单列明的到期日前全额缴清新学年的学费。如学生在新学年开始后入读,学费按登记入读当年剩余的上课日进行核算,并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支付完毕。
学校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及人力投入等对学费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账单形式等家长,其中已缴费部分不再调整,未缴费部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学生应按照费用账单载明的学费金额在列明的到期日前全额缴清。
关于学费的变动原则:
学段划分为:学前班学段为R,小学学段为G1-G5,中学学段为G6-G8,高中学段为G9-G12。学生在同一学段内学习,学费按照本学段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升入新学段后(即学前班R升G1、G5升G6、G8升G9),学费将按照升入新学段当年学校通知的最新学费标准执行。
多子女学费优惠:
此折扣仅适用于同一家庭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情况,其中学费较低的一名子女按全额收取,其余子女均享受其所在学年20%的学费优惠 。
学生选择校车服务的,学校将按照区域距离的长短向学生收取不同标准的校车使用费,具体费用以学校最终通知为准。
校车使用费须在学校通知的缴费期限内全部缴清。第一学期入学的学生收取全年校车使用费用,插班生以及中途提出校车需求的在校 生按实际乘车日核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核算。仅乘坐单程校车的,第一学期入学的学生按照全年校车使用费的 60%收取,插班生及中途提出校车需求的在校生按照实际乘车日使用费的60%核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核算。如该学年内乘坐校车距离发生变化,按实际变化距离标准与实际乘车日核算。
寄宿费须在学生入住前(具体缴费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全部缴清且寄宿生须签署《寄宿管理制度》 。
学校仅接受人民币付款。相关费用可通过 1)银行转账;2)银行卡付款,不接受现金付款。
所有费用须在学校所发费用账单规定的截止日前缴清。如逾期未支付相关费用的学生学校将不予保留学位或有权拒绝提供相应服务。
注:付款方如采用银行卡刷卡付款,请家长亲自到学校财务部办理。每笔刷卡付款将加收一定比例的银行手续费,每笔国内储蓄卡手续费为应付费用总额的20元人民币封顶);每笔国内信用卡刷卡手续费为应付费用总额5.2‰(不封顶)。银行手续费会根据银行的浮动标准有所变动。
在学生退学手续全部完成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学校将会依据下表列明的相应时间(最终开学日期以学校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退还相应金额:
特别提示:
1.如新生于开学日前放弃新学年入学资格须在开学日前尽早提交书面申请,并归还学校物品(如不归还学校将扣减相应费用)学校按照本规定退还新生所交学费(就读保证金不退)。
2.插班生的学费退还以月为单位核算(月学费 = 全年学费/10个月) 。入学或在校日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进行核算。
暂时离校是指学生在本学年内连续请假不超过一个月30个自然日 。暂时离校期间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均不予退还或转换。如在暂时离校期间申请休学,费用的冻结自正式提交休学申请之日起计算。
休学是指学生在本学年内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 30个自然日)。 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其在本学年的学位 ,并冻结其已交学费及其他费用至约定复课日 。原则上,如无特殊情况,不接受休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休学的,家长须提前 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休学申请(应写明休学原因及复课日期),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书面休学经学校书面批准后,已交费用的剩余部分将冻结至期限结束。注意:学校仅接受在读学年的休学。 复课后,所有冻结的费用将抵消下一学年的部分费用。
休学转退学是指在学校批准的休学期间或休学结束时,学生书面提出退学申请。 学校将按照休学开始日期启动退学流程核算学费退费金额。
以上提及的工作日或自然日以校历为准,如遇节假日顺延。
如对本费用政策中收费和退费部分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3028204 Email: finance@cy.kaiwenacademy.cn
本费用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朝阳区凯文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