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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凯文学校2024-2025学年费用政策
一、学费及各项费用
01. 注册费
注册费为人民币 2,000元,适用于新生入学注册,是一项不予退还或转让的行政费用,用于启动学生入学申请流程。
02. 就读保证金
为人民币20,000元, 是家长确定接受录取后,学校为学生保留学位、预先投入教学资源、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等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系学校一次性收取且不产生利息的费用。仅缴付就读保证金不能确保取得入学资格,还需要符合各项录用条件和学校要求。

 

学生在入学报到日前提出退学申请的,就读保证金将作为对学校前期投入(含学位、人力资源等)的补偿,直接从家长已缴付的费用中直接扣减 。
03. 学费

 

学费主要用于提供高质量教育教学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学生 (含新生、在校生)须在费用账单列明的到期日前全额缴清新学年的学费。如学生在新学年开始后入读,学费按登记入读当年剩余的上课日进行核算,并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支付完毕。

 

学校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及人力投入等对学费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账单形式等家长,其中已缴费部分不再调整,未缴费部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学生应按照费用账单载明的学费金额在列明的到期日前全额缴清。

 

关于学费的变动原则:

学段划分为:学前班学段为R,小学学段为G1-G5,中学学段为G6-G8,高中学段为G9-G12。学生在同一学段内学习,学费按照本学段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升入新学段后(即学前班R升G1、G5升G6、G8升G9),学费将按照升入新学段当年学校通知的最新学费标准执行。

 

多子女学费优惠:

此折扣仅适用于同一家庭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情况,其中学费较低的一名子女按全额收取,其余子女均享受其所在学年20%的学费优惠 。

           
04. 校服费用
学生应按照学校着装规定 统一购买校服,并按要求穿着上学。具体校服政策(含购买流程等)参见《家长手册》/《 学生手册 》。
05. 餐费
学校与北京凯誉鑫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作,为在校生提供餐食。费用政策请见《用餐政策》。餐费需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全部缴清。
06. 校车使用费(可选)
         

学生选择校车服务的,学校将按照区域距离的长短向学生收取不同标准的校车使用费,具体费用以学校最终通知为准。

 

校车使用费须在学校通知的缴费期限内全部缴清。第一学期入学的学生收取全年校车使用费用,插班生以及中途提出校车需求的在校 生按实际乘车日核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核算。仅乘坐单程校车的,第一学期入学的学生按照全年校车使用费的 60%收取,插班生及中途提出校车需求的在校生按照实际乘车日使用费的60%核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核算。如该学年内乘坐校车距离发生变化,按实际变化距离标准与实际乘车日核算。

 

 

           
07. 寄宿费(可选)

 

寄宿费须在学生入住前(具体缴费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全部缴清且寄宿生须签署《寄宿管理制度》 。

08. 付费方式及安排

学校仅接受人民币付款。相关费用可通过 1)银行转账;2)银行卡付款,不接受现金付款。

 

所有费用须在学校所发费用账单规定的截止日前缴清。如逾期未支付相关费用的学生学校将不予保留学位或有权拒绝提供相应服务。

 

注:付款方如采用银行卡刷卡付款,请家长亲自到学校财务部办理。每笔刷卡付款将加收一定比例的银行手续费,每笔国内储蓄卡手续费为应付费用总额的20元人民币封顶);每笔国内信用卡刷卡手续费为应付费用总额5.2‰(不封顶)。银行手续费会根据银行的浮动标准有所变动。

09. 付费责任
家长或监护人全权负责按时缴纳学生学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付款方为第三方,家长也须全权负责各项费用的按时支付。家长或监护人在本文件上签字,即视为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学校的费用制度。逾期未付费:在费用账单付款日到期后,仍未付费的家庭,学校有权以复利形式每月增收百分之二。(2%)
二、退费及退学政策
以下为学校退费政策指导方针与执行时限条款。
家长需要在学生正式离校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的退学申请。收到书面退学申请后,学校启动相应退学流程,退学流程请参考《退学须知》。

敬请注意:
(1)具体退费数额将根据家长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学校提交的退学申请日期与实际退学日期较晚者计算。在家长完成正式的退学申请后,学校将启动退费核算。任何退款均须家长提供付款时学校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原件。所退费用都将退还至原始付款账户(个人或公司)。如无原始付款人的书面委托确认,学校无法将费用退还给第三方人员。
(2)学生一旦退学,若日后拟重新回校,需按照新生申请入学的程序执行,即重新缴纳相关费用(包括注册费等) 、重新启动申请程序等 。
01. 学费退费

在学生退学手续全部完成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学校将会依据下表列明的相应时间(最终开学日期以学校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退还相应金额:

 

 

特别提示:

1.如新生于开学日前放弃新学年入学资格须在开学日前尽早提交书面申请,并归还学校物品(如不归还学校将扣减相应费用)学校按照本规定退还新生所交学费(就读保证金不退)。

2.插班生的学费退还以月为单位核算(月学费 = 全年学费/10个月) 。入学或在校日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进行核算。

02. 校车退费
离校生/在校生停用校车服务,家长须提前 5个工作日向学校提出书面的停用校车服务申请。 校车费按自然月计费,乘坐日期不满一个月的按整月费用收取提出取消校车服务的当月不退费,剩余费用将退还家长。最后乘坐日期以实际最终乘车日期与提交停用申请后第五个工作日较晚者为准。
03. 寄宿退费
离校生/在校生退宿,家长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学校提出书面的退宿申请。 寄宿费按自然月计费,寄宿日期不满一个月的按整月费用收取,剩余费用将退还家长。最后寄宿日期以实际退宿日期与退宿停用申请后第五个工作日较晚者为准。
04. 暂时离校/休学

暂时离校是指学生在本学年内连续请假不超过一个月30个自然日 。暂时离校期间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均不予退还或转换。如在暂时离校期间申请休学,费用的冻结自正式提交休学申请之日起计算。

 

休学是指学生在本学年内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 30个自然日)。 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其在本学年的学位 ,并冻结其已交学费及其他费用至约定复课日 。原则上,如无特殊情况,不接受休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休学的,家长须提前 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休学申请(应写明休学原因及复课日期),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书面休学经学校书面批准后,已交费用的剩余部分将冻结至期限结束。注意:学校仅接受在读学年的休学。 复课后,所有冻结的费用将抵消下一学年的部分费用。

 

休学转退学是指在学校批准的休学期间或休学结束时,学生书面提出退学申请。 学校将按照休学开始日期启动退学流程核算学费退费金额。

其他
学费及相关费用不因任何情况下的缺勤而减免。
学生在学期间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等原因被学校作为开除处分的,学费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声明
学校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及人力投入修改相关政策及费用结构,但学校会提前通知家长,其中,家长已缴费部分不再调整,未缴费部分适用学校新的费用政策及费用结构。具体政策及费用结构等以学校通知为准。家长有责任确保了解学校的基本政策。

 

以上提及的工作日或自然日以校历为准,如遇节假日顺延。

如对本费用政策中收费和退费部分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3028204   Email: finance@cy.kaiwenacademy.cn

 

本费用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朝阳区凯文学校所有。